星期四, 2月 12, 2009

2/14

對我來說,這是個不是節日的節日!

這天,總是充滿著許多幸福;但那幸福,卻不屬於每一個人。每年這個時候,總會引發去死團與情人團間的戰爭。對去死團員來說,這節日簡直是個惡魔。

是阿,這節日真的很不公平!

一個人的時候總是希望能有另一半;兩個人的時候卻嚮往著一個人的生活?是嗎?有時候覺得人太不懂得珍惜了。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好,二個人也有兩個人的好,兩者間無法比較。愛情沒有是非、沒有理由,只有莫名的執著與無窮的思念,浪漫主義正不是用這樣的價值觀批判理性主義嗎?

那麼,所謂的浪漫,是否就是那無法理解的執著?

嚴云農《想你的離人節》說到:「一人一邊,才能看得見對方眼裡的永遠」,是不是分開了,才能體會他/她的好?那麼,情人節是否也可以是離人節?有獲得幸福,同時也代表有人失去幸福?那麼,在這世界上,讓每個人都幸福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?自以為接近了一步,卻不知對方早在千里之外,默默地唱著:「我送你離開...」

不屬於自己的幸福,那就是不是幸福了!那麼,又何來一人得幸福,一人失幸福之說?

可是,正因為愛情具有魔力,才讓人為之瘋狂。「得不到,那麼其他人也別想得到」多可怕的想法!恨自己不中用、恨他/她眼光差、恨「第三者」奪走了你的機會。

那麼,真的失去了嗎?劉墉說過:「你失去的,只不過是個不愛你的人;但他/她失去的,卻是一個愛他/她的人」,所以,又何必恨呢?付出並不一定會換得回報。要愛,就愛得無怨無悔吧!

今年的 2/14,不是一個人過....這不屬於我的節日
好想說:「陪我,好嗎?」

沒有留言: